宣城市第三小学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实施方案
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》,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我校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实施办法。
一、成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领导组,明确工作职责
组 长:刘正厚(负责实施《标准》的部署把握实施工作的总方向)
副组长:潘俊强、李静、孙慧敏、(负责实施过程中计划的调控与时间的安排等工作协调)
技术指导:金钊、宗恒勇(软件的使用培训、数据的上传)
成 员: 曹爱玲、李琳、胡立仙、杨曦、夏学文、赵代萍、吴冬生、宋秀文(负责教学活动、指导锻炼、测试数据、输入数据)
二、各年级测试项目
组别 |
测试项目 |
小学一、二年级 |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1分钟跳绳 |
小学三、四年级 |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1分钟跳绳、1分钟仰卧起坐 |
小学五、六年级 |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400米跑(50米*8往返跑)、1分钟跳绳、1分钟仰卧起坐 |
三、各年级测试名单
一(1)—一(7) 吴冬生
二(1)—二(6)、三(8) 李 琳
三(1)—三(7) 胡立仙
四(1)—四(8) 夏学文、宋秀文
五(1)—五(7) 赵代萍
六(1)—六(7) 杨 曦
四、数据整理、上报人员名单
宗恒勇、金钊、胡立仙、李琳、赵代萍、夏学文、杨曦、宋秀文、吴冬生
五、工作进度安排
此次测试上报工作任务很重,为了能如期完成,特拟定如下工作进度,希望各位教师认真安排,精心组织测试。
9月1日—9月30日 完成学生体质测试必测项目的训练。
10月8日—10月20日 完成学生体质测试项目测试、原始信息采集工作(1-6年级同时进行)。
10月21日—10月28日 完成学生体质测试信息上传。
10月29日—10月31日 查验信息上传情况 。
六、测试时间及测试点的安排
1、其中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肺活量指数,在体检中完成,由学校安排统一体检,按照先南校、后北校的顺序进行。
2、其余与教材一致的项目,原则上采取各体育教师结合体育课,安排好测试项目的练习和训练,自主安排所任班级的测试。
3、分南、北二个校区同时进行。
七、特殊情况处理办法
1、因病或残疾学生,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,可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交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三好学生、奖学金、奖学分评选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可记为满分,但不评定等级。
2、《标准》成绩不合格者,在本学年度(由各班体育教师安排)准予补测一次,补测仍不合格者,则学年《标准》成绩为不合格。
八、公示办法
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学生,由家长提交免于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学校将其在该生所在校区公示三天,无异议,则签署意见、存档案。
测试结果与评分成绩,由各班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负责告知学生,同时将结果与成绩在各班公示三天,无异议,则整理、汇总、上报。
九、工作要求
1、有计划地组织好项目测试,以检查、巩固和提高学生锻炼的成果。测试工作要做到严肃、认真、规范、准确、透明,决不搞形式主义、弄虚作假。对虚填、虚报数据的,将严肃处查处。
2、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责任意识。在实施《标准》时,要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,落实安全责任制;加强对场地、器材、设备的安全检查,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,提出安全要求;测试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,因病或身患残疾的学生,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经相关部门核准后,可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
宣城市第三小学
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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