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街道团(工)委,各初中、小学少先大队:
2015年以来,全区各级少先队组织着力于少先队基础建设,积极用少先队文化影响和教育少先队员,充分发挥了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,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。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勤奋工作、刻苦学习,自觉奉献推动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,团区委、区教体局、区少工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区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优秀少先队辅导员”、“优秀少先队集体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和名额
(一)全区优秀少先队员
1、年龄在6-14周岁的中、小学少先队员;
2、在“小手拉大手 美化我家园”活动中表现突出;
3、思想纯洁、品德优良。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,热爱队集体,模范遵守队章,积极参加队的活动,具有文明礼貌、团结互助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、勤俭节约、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;
4、勤奋学习、追求上进。爱学习、善思考、勤实践,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,发奋读书,努力学好各门功课,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,接触自然、了解社会,有一定的实践能力,善于独立思考,具有创新精神;
5、体魄强健、活泼开朗。热爱体育锻炼,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,乐观开朗、不怕困难、不怕挫折、珍惜时间、勇敢顽强、自尊自信、积极进取;
6、典型事迹突出。个人先进事迹应具有少年儿童特点,反映一定的时代特征,在本地区、本学校发挥出了积极的示范作用;
7、申报名额按照每个班级一名的数量。
各校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,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少年儿童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困难少年儿童群体中优秀少先队员的发现、培养和推荐工作。
(二)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
1、经正式聘请的学校专、兼职少先队大、中队辅导员、总辅导员、志愿辅导员,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、成绩突出;全区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共有10个申报名额,中队辅导员原则上每校1名。
2、政治立场坚定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;热爱少年儿童,热爱少先队工作,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处处做少年儿童的表率,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;
3、富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意识,按照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健康成长的需要,勤于思考,努力钻研,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和方法,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、有建树,成绩显著。
(三)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
1、优秀少先大队评选条件
(1)队组织健全,队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;(2)辅导员配备整齐;(3)活动主题鲜明,丰富多彩,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,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;(4)阵地建设富有特色,并能充分有效利用;(5)工作制度完善,能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并实行少先队小干部定期轮换;(6)全区优秀少先大队集体共有10个申报名额。
2、少先队中队
(1)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,关心他人,热爱集体;(2)开展主题鲜明、生动活泼、深受队员欢迎和喜爱的活动,至少每月开展两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活动;(3)队组织设置规范,制度健全,作风好,有活力,朝气蓬勃、积极向上;(4)队干部坚持民主选举,热心服务他人,服务集体;(5)辅导员尽职尽责,能够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;(6)优秀中队集体原则上每校1个。
二、评选办法
1、各学校要根据评选条件开展好摸底调查、民主推荐、公示等工作,将本地区、本单位的优秀少先队集体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、优秀少先队员推报上来;
2、团区委、区教体局在对各地推报集体的情况进行审查后,择优予以表彰,并颁发荣誉证书;
3、团区委、区教体局将根据评选情况,择优申报市级以上优秀少先队集体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、优秀少先队员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此次评选活动是进一步推动我区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举措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密切配合,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。尤其是各乡镇街道团(工)委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少先队工作的指导。
2、推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填写申报表并附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(填在申报表内,无须另附纸页),事迹材料要真实,一式一份(标准A4纸,正反双面打印),同时上报电子档,于2016年5月24日前上报团区委学少部。
邮箱:gqtxzqw@163.com
电话:0563—3013629
附件4
宣州区2015年度优秀少先队员申报表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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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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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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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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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中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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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事
迹
简
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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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惩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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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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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街道团(工)委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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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教体局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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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区委意见
(盖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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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少工委意见 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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